依法辦事勝于息事寧人
“靠感情協調,憑經驗辦事,都不如以法規為繩,一把尺子量到底。”這番話出自一位善于處理棘手事的部隊領導之口。這也告訴我們,養成“遇事找法、解決問題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”的思維和習慣多么重要。
隨著改革向縱深推進,部隊出現了不少棘手問題,有的是政策變化帶來的,有的是歷史原因造成的,還有的是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。這些問題盤根錯節,矛盾交織,解決起來困難重重,處理不好甚至可能干擾改革進程。
解決問題、化解矛盾,本應該按制度來、按程序走、按規矩辦,然而個別領導為了息事寧人,要么靠額外補償“擺平”,要么靠感情協調“抹平”,要么靠強制手段“鏟平”。這當中,有的是出于維護軍隊形象的考慮,有的是因為對相關政策法規心中無數,還有的是由于前期違規操作而選擇私下解決。結果,很可能錢花了不少,腿跑了不少,話說了不少,時間耗了不少,但不僅難以徹底化解矛盾問題,而且有可能錯過解決問題的最佳時機,留下后遺癥。
“道私者亂,道法者治”。與一味息事寧人相比,在法律框架內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案,無疑是更為理性、更為經濟、更為和諧的選擇。小事講風格、講團結,大事講原則、講法律,體現的是法治精神、規矩意識,也與我軍的性質宗旨相一致。多少矛盾交織、利益交匯的“千千結”,多少官兵鬧心、領導關心的棘手事,只要把政策制度和紀律規矩挺在前面,堅持依法辦事、公平處理,就可能得到妥善解決。
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,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。各級領導干部應提高依法開展工作的意識和能力,綜合運用行政手段與法律手段抓工作、解難題。堅持用法律準繩分清是非,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,克服按土政策行事、按老套路出牌、想當然拍板等習慣做法,既注重維護軍隊的良好形象和聲譽,又善于依法依規解決各種棘手問題。增強法規制度的剛性約束,時間再緊、任務再重、困難再大,都不能隨意任性、盲目蠻干,更不能頂風違紀、逾越紅線,埋下問題隱患。(陳基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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